美国人寿保险公司是怎样诞生的? -j9九游
摘要:1888年更名为“长老会牧师基金”(the presbyterian ministers’ fund,pmf)的美国费城长老会设立的社团法人,是史学家认定的美国最古老的人寿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将人寿保险参保对象推广到普通民众的保险公司,可以说是整个美国寿险产业的起始点。“算计功利”的事务由处理生命仁爱的组织进行推广,传统对立的世俗与神圣在这里得到了有机融合,表面看起来有些荒诞,内在却折射出美国文化价值观的变迁。
1888年更名为“长老会牧师基金”(thepresbyterian ministers’ fund,pmf)的美国费城长老会设立的社团法人,是史学家认定的美国最古老的人寿保险公司,也是第一家将人寿保险参保对象推广到普通民众的保险公司,可以说是整个美国寿险产业的起始点。“算计功利”的事务由处理生命仁爱的组织进行推广,传统对立的世俗与神圣在这里得到了有机融合,表面看起来有些荒诞,内在却折射出美国文化价值观的变迁。
慈善互助的历史渊源是敢于选择人寿保险的感性源头
在西方文化中,“人的生命极其神圣”的本质是根深蒂固的,凡是以生命和死亡为商业标的的项目都会遭到文化上的抵制,比如罗马法早就确立了“不能对一个自由人的生命进行货币估值”这一信条,这就导致许多社会安排,无论其经济效率如何,只要事关生命的价值都被谴责为是对生命神圣性质的冒犯。18世纪一位法国法学家就写道:“人的生命不能成为商业交易的对象,就连那种认为死亡应当变成一种商业投机来源的观点也是可耻的。”在批评者看来,人寿保险将神圣的生命转化为一件“可销售的商品”,这项投资的利润高低取决于一个人的死亡,人的生命独特性和尊严被剥夺了,这完全是一项被上帝和人的法则所厌恶的投机行为。购买人寿保险会被认为是在用生命做赌注,换取“肮脏的银子”。这种深层次的思想观念使得人寿保险的发展只能从文化价值观上寻求突破。人寿保险的销售不仅是售卖这种商品,更是传播一种理念。而长老会等新教发展出的“上帝助人自助”的宗教观恰恰允许人在死亡管理中的积极参与,他们支持人寿保险作为一种“基督徒的义务”,并且认为“上帝的智慧与美德体现在给予他力量并置其于他能够施展这种力量的环境中”,这种价值认知以及所推行的慈善互助行为,就使得长老会有比其他机构更有道德的底气选择人寿保险这一涉及“神圣生命”的风险共担机制。
长老会牧师基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16年成立的费城长老会总会(thesynod of philadelphia)。当时长老会委员会(council of presbyterian)的领导者是杰迪戴亚・安德鲁斯牧师(reverend jedediahandrews)。他针对长老会信徒日趋增多的情势,推动创立了一个为长老会牧师及其家庭提供资金支持和保护的慈善项目“虔诚信徒基金”(fund for pioususes),以缓解他们的寡妇和孤儿的生活困顿。20世纪前,美国牧师的收入非常有限。一位神职人员在1859年的平均年薪是500美元;当时,一个职业家庭合乎需求的年收入是2000美元;到1873年,神职人员的平均年收入上升到了600美元,但仍然是普通技工薪水的一半。长期以来,牧师和他们的家人们都“不得不为了他们微薄的收入而斗争”。
1718年,安德鲁斯被任命为该基金的监管人,在他的努力下,又成立了基金委员会(fundcommittee),基金用途则由委员会商议后统一决定。委员会做出的第一个决定是向纽约的长老会新会众提供援助。为此,委员会建议新会众也要按年度向基金捐献一定的费用,这是有史料记载的长老会总会为“虔诚信徒基金”所倡导的第一次募捐行动。早期阶段,募捐还是非常零星的,但这并不妨碍基金对相关人员的救助。1719年,基金向已故长老会牧师的遗孀wilson伸出了援手,这是基金援助的第一个人;一年后,基金又向一位牧师提供了援助。18世纪20年代,随着长老会在费城和殖民地定居者群体间不断壮大,“虔诚信徒基金”的基金规模也在不断壮大。到1729年,已有27位会众向基金捐款以支持他们的牧师在需要时能向基金申请资金支持。
大约在1733年,安德鲁斯将纽约长岛牙买加教堂(jamaicachurch)的罗伯特・克鲁斯牧师(reverend robertcross)召至费城来帮助管理基金。在这之后直到1747年安德鲁斯逝世,克鲁斯一直以助手的身份同安德鲁斯一起监管着快速成长的基金。基金不但收到当地会众的捐款,也开始收到来自纽约、新泽西和特拉华(delaware)会众的捐款。
由随机互助转为机制化风险保障是慈善使命的合理延伸
安德鲁斯逝世后,克鲁斯成为基金监管人,他也任命了一位助手弗朗西斯・艾利森牧师(francis allison)。艾利森是美国第一位拥有神学博士学位的牧师,毕业于苏格兰格拉斯哥大学(glasgowuniversity of scotland)神学院,曾经担任过政治家约翰·狄金森(john dickinson)家族的导师。1754年,艾利森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他认为长老会总会所提供的基金,不应该是向患病或已故牧师及其家庭所承诺的一种慈善援助,而应该是具有风险分散和损失分摊功能的人寿保险。在他的积极推动下,synodicalcompany由此成立,负责监管“遗孀基金”(widows fund)和“虔诚信徒基金”(fund for pious uses)两支基金。这两支基金都面向牧师提供保险保障,牧师们按年度支付保费,一旦他们生病、境况不佳或死亡,牧师或其遗属就可以获得基金所承诺给付的保险金。但两支基金保障的对象存在来源差异,遗孀基金只向隶属总会的牧师提供保障,而虔诚信徒基金则面向不隶属总会的牧师提供保障。
为了给synodicalcompany的经营提供更多的合法性保障,克鲁斯和艾利森就这两支基金向行政长官托马斯(thomas)和理查德・宾(richard penn)申请特许许可证;1759年,许可证颁发。许可证将两支基金归入“长老会牧师缓解寡妇孤儿困苦的社团法人”(thecorporation for relief of poor and distressed presbyterian ministers and of thepoor and distressed widows and children of presbyterian ministers)(以下简称社团法人)。这个社团法人与synodicalcompany相互独立但相互支持,双方职责分工如下:synodical company负责基金的募集和保险金的支付,社团法人则负责基金的管理。
新教的神职人员在推动人寿保险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从会众立场来看,支付人寿保险费用也远比提高牧师的薪水更加实惠。来自马萨诸塞州医院人寿保险公司的一份1824年的保单显示,2000美元的中等保单每年花费仅47.8美元;1873年,一份5000美元的保单每年支付50—60美元;有的会众甚至自发形成了“在神职人员中推广人寿保险协会”(lifeinsurance among clergyman)。
到18世纪60年代初期,这个社团法人已经有了43个捐款者,向牧师们签发了21份保单,资产也实现了稳定增长。独立战争期间,该社团法人的经营虽受到了影响但并没有停滞破产,1777年5月,synodicalcompany董事会甚至还投票通过了“借给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5000英镑”的决定以支持脱离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但战争结束后,受牧师和他们会众所交保费减少的影响,导致基金缺少足够的收益来支付全部的保险金。与此同时,总会迟迟未催促参保者缴纳保费,致使社团法人萌生了“如果神职人员不履行保费交付义务,将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在俗教徒”的设想。
从道德情感的慈善制度走向实用的现实生意是生存的需要
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期,阻碍基金扩展的主要问题是民众没有意识到人寿保险与自身利益之间的紧密关联。当火灾和海上保险公司蓬勃发展的时候,很少有美国保险公司提供人寿保险。为了吸引新客户,尝试了多种方式。在19世纪20年代早期,他们还增加了新的基金“牧师基金”(ministerfund),参保且缴纳保费的牧师在达到一定的年龄(50、55、60岁)后就可以领取年金保险。长老会的卷宗中有记载“1814年7月2日,费城第二长老会教堂的主任牧师mr. jacob j. janeway 参保牧师基金,时年40岁,按其年龄所测算缴纳的保费是165.6美金,上述教堂的主任牧师和后续继任者代表会众承诺给付日后400美金的保险额”。这项计划面向所有想支持自己牧师的会众以及全体神职人员开放,但遗憾的是人们的响应速度很慢。为进一步刺激牧师们的参保意愿,社团法人在19世纪30年代晚期还专门发布一则通知,明确美利坚合众国的长老会牧师可以参保社团法人监管的任何一项基金。到了19世纪50年代,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鼓励和长老会一样同源于加尔文主义的宗派牧师,比如像改革宗牧师(reformedchurches)都可以参保。
自参保保费下滑以来,19世纪五六十年代,社团法人采取的基金管理方式都较为保守。费城“四季法庭”(quartersessions court of philadelphia)随之将社团法人的名称缩减为“长老会年金社团法人”(presbyterian annuitycorporation)。在19世纪60年代美国内战期间,这个社团法人选择支持联邦政府并确立了第一套经营章程。几乎在同时,还引进了精算表来预测某个年龄段的人在他们下个生日前的死亡概率。社团法人希望通过放大“精算师的声音”来回顾修正他们的实践,但直到19世纪70年代,基金的经营管理也没有出现明显的改变。
至1870年,长老会4000多牧师中只有126位参加了法人社团的保险计划。为了应对基金筹资困难的窘境,第二年,法人社团宣布将遗孀基金、虔诚信徒基金、牧师基金合并为遗孀基金和牧师基金;前者提供年缴保费的普通人寿保险,后者给达到一定年龄的牧师提供年金保险。两项基金都不再向已故牧师的遗孀提供年金保险保障。
5年后,1875年,鉴于基金的筹资窘境仍未缓解,“向在俗教徒和神职人员提供保险”的设想再次被提及。为了反映出“为所有人提供保险”的宗旨,这个社团法人的名字再次变更,这次变为了“长老会年金和人寿保险社团法人”(presbyterianannuity and life insurance corporation)。令人欣喜的是,这次的改变很成功,1874—1878年,签发保单的数量从100份增加到了400余份,基金的筹集状况大为改观。但很快,社团法人的财务主管提出了异议。1880年,财务主管robertpatterson ⅱ向新当选的社团法人主席约翰・威尔士・杜勒斯牧师(rev.john welsh dulles)就承保人群的扩大提出了强烈的反对意见。patterson用财务数据证明参保范围的扩大明显地增加了社团法人的商业成本,为了维持财务上的平衡不得不提高参保人的保费,而这又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杜勒斯牧师和他的董事会成员只好就参保范围的缩减进行投票表决,出乎意料的是,大家都表示同意缩减参保人员范围。所以从1881年开始,社团法人只对长老会牧师和他们的会众提供保险,不再扩展到在俗信徒。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牧师的风险相对较低,这使得社团法人得以以参保人和基金均可负担的费率水平提供保险保障。几年后,社团法人开始尝试进行一些可靠的投资,有记录披露第一次投资发生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基金开始从包括几十个铁路债券和市政债券以及从租金、抵押和短期借贷中获得收益。
1888年,董事会同意将“长老会年金和人寿保险社团法人”更名为“长老会牧师基金”(pmf),更名的原因自然是因为社团法人的参保对象已经回归聚焦到长老会牧师这个群体。这之后,董事会也面临来自其他群体的挑战,很多会众依然表达了“给长老会在俗信徒提供保险”的诉求。迫于会众的舆论压力,19世纪90年代早期,董事会宣布向所有的新福音教派长老会牧师(evangelicalprotestant minnisters)提供保险,但向在俗信徒提供保险计划的讨论仍未有定论。
进入20世纪以来,尽管遭遇了两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危机,pmf一直稳定增长,并开启了兼并扩张之路。1941年,pmf收购了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牧师相互人寿公司(ministersmutu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该公司原名为卫理公会牧师救济保险和信托协会methodists ministers reliefinsurance and trust association);到1950年,pmf在波士顿、圣路易斯和亚特兰大等都设立了固定办公室。接下来的40年间,公司经受住了中小寿险公司低费率、白热化的竞争以及经营成本增大的挑战,发展相对稳健;1990年,pmf为业务定位拓展再次更名,新名称定为“修道院人寿保险公司”(conventlife insurance company),但令人唏嘘的是,这次更名成了最后一次。在20世纪90年代欧美金融机构掀起的并购扩张浪潮中,已存在278年的pmf于1994年被provident mutu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购买,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8年后,购买pmf的寿险公司又被 nationwidemutual insurance company 并购。名冠一时的pmf最终消失在金融业的兼并狂潮中。
19世纪40年代以前的美国,整个社会的文化价值观和人寿保险的理念针锋相对。长老会牧师基金选择人寿保险来践行“上帝助人自助”的宗教观,用文化的潜功能将人寿保险升华为服务上帝、品格和道德的媒介,在塑造公众对人寿保险的态度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并借助人寿保险“融合利他主义和营利天性”的特质张力推动了人寿保险行业在美国的发展。这不是历史的偶然巧合,是又一次文化价值观影响经济行为的力证。(作者 范娟娟「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研修院」)
责任编辑:刘岸